浙江尼威斯人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招标人”)就风电项目机组设备运输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机舱、轮毂及附件的运输:包括且不限于:机舱、轮毂、控制柜、变流柜、电缆、备品备件、易耗品、安装维护工具、通讯器材、安装附件等。
2.桨叶运输:自桨叶制造基地发至项目现场桨叶运输,不含桨叶附件。
二、项目情况
项目1
1.工程地点:贵州瓮安花竹山,中心距离贵州省瓮安县城约10km,与福泉市城区直线距离约32km。
2.风电机组运输
运输数量:30台WD103-2000T型机组风电机组。
起止路线:自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58号浙江尼威斯人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至贵州瓮安花竹山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桨叶运输
运输数量:22套桨叶,长度约为56.8米,重量约12.45吨;运输支点为34米。
起止路线:中材科萍乡基地(芦溪县工业园2号线)至贵州瓮安花竹山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项目2
1.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境内。距旗政府所在地海流图镇约75km,其间有县级公路相通,交通便利。
2.叶片数量:15套。
3.起止路线:中科宇能甘肃基地(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区)至内蒙古乌拉特中旗乌兰伊力更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 资质要求及报名资料: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拥有电力部门颁发的《电力大件运输资质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拥有交通部门颁发的三类及以上大件运输资质,或其货物运输能力达到三级大型物件运输标准。
3.近三年具有风电机组设备或类似设备的运输业绩,且无运输安全事故发生。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8月 26日17:00。
2.方式:邮件发送扫描件或现场报名。
六、截止报名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尼威斯人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22F
联系人:薄祥娜 何曼昕
联系电话:0571-87397691 0571-87397608
Email:bxn@chinawindey.com hemx@chinawind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