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荆竹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风场区)EPC总承包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蓝山县尼威斯人丰茂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蓝山县荆竹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位于湖南省蓝山县西南部,本项目规划容量99.55MW,拟安装15台风电机组(机型组合方案:4台额定功率7.7MW,轮毂高125m机组,6台额定功率6.25MW,轮毂高125m机组、5台额定功率6.25MW,轮毂高135m机组),风机基础与塔筒采用锚笼环连接方式。
蓝山县荆竹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升压站位于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荆竹瑶族乡。风电场区域内山脊为西南-东北走向,东西跨度约10km,南北跨度约5km,总面积约50km²。风电场址距蓝山县公路里程约20km,场区北部有S231省级公路经过,场区东部有X045县级公路经过,场区西部有中河源河流南北向穿过,场区对外交通相对不便。进场道路方案为:高速公路G55长铺收费站下高速,途径10.5km湘九公路(路况非常好,无需改造)和11.5km县道X082到达小目口村,往南经4.5km县道X045和约5km林场改造道路即可到达风电场内。
本风电场工程的主要目的与任务是发电,充分利用本地的风能资源,将风能转化为电能供日常生产生活所需。工程建成后能优化当地电源结构,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
根据接入方案及批复意见,本工程配套建设1座220kV汇集站,安装1台主变容量为250MVA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荆竹二期风电场(99.55MW)接入220kV升压站主变35kV侧母线,荆竹一期风电场(100MW)以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主变110kV侧,荆竹二期220kV升压站最终以1回220kV架空线路(2×LGJ-300/4km)接入毛俊风电场220kV升压站,与毛俊风电场、大源风电场等打捆后通过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紫霞500千伏变电站。
永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和箱变基础等。辅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安装平台、场内施工道路和弃渣场等。
35kV集电线路采用电缆直埋建设,共设计4回集电线路,B01、B02、B03、B04 风机为一组,B09、B10、B11、B12风机为一组,B05、B13、B14、B15 风机为一组,B06、B07、B08 风机为一组。场内各风机采用电缆直埋沿风场道路敷设电缆采用直埋敷设方式至新建升压站 35kV配电室,新建35kV集电线路全长约28.846km,其中单回电缆路径长23.878km,双回电缆路经长1.208km,三回电缆路经长3.76km。
本风场规划设计检修道路约31.77km。其中已完成招标的1.5km进场道路以及与华电项目共用的约5.05km现有道路,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招标范围内道路长度约25.22km(其中改建道路长约8.51km,新建道路为16.71km),道路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为5.0m;路面面层采用20cm厚山皮石;进站道路路面宽度5.0m,路基宽度5.5m,路面面层采用20cm厚C25混凝土路面。其它道路和临时加宽的路面,施工完成后均恢复原貌。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EPC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为风电场区,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包含场外道路改造、已有或与华电项目共用道路维护)、风机基础、风机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复垦复绿、水土保持等。
工作范围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招标人 |
投标人 |
说明 |
1 |
从初设收口(不含)至竣工图(含)阶段的设计、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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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建设前期合规手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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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合同附件:项目前期手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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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设计及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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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三同时及职业卫生三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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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配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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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实施,组织验收并取得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证书,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消防、防雷、节能、科技、防洪(如有)等设计、实施、审查、验收备案;档案整理归档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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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永久征地的土地出让金、永久占地补偿费、林业补偿费用、地上及地下附着物补偿,临时征地的土地租赁,租赁费用及其补偿费用,地上及地下附着补偿(如青苗补偿,坟墓、管线、杆线、构建筑物等拆迁及补偿,养殖补偿、安置费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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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办理及协调等工作投标人配合完成 |
7 |
所有临时用地的复原、复耕、满足复垦复绿条件等一切措施及费用,并通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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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施工及车辆踩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扬尘及噪音等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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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场外、进场及场内道路)上影响运输的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及施工;场外道路、进场道路、场内道路的修建、维护; 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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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施工中发生阻工等的协调,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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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负责全部协调工作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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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质监站的质量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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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配合并承担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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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排放费用,通过环评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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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可研报告、林地使用变更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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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送电前电网公司的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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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检验、试验(并网前、满负荷前)并提供合格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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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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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网安全性评价,向能监办报送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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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雨季施工特殊措施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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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或已有道路的协调,维修,维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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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与华电共用道路的共建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外,其余都由投标人负责; |
20 |
生产准备和试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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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含但并不限于本清单中列明的范围,本清单中未列明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施工及设计服务采购:本工程所涉及的场区设计服务,风电场场内道路施工、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风机安装平台施工、风机接地施工、风机安装、场内集电线路施工、汇集站的进站道路及既有道路改扩建施工、场内道路及风机平台绿化环境保护施工及水土保持治理、实现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
(二)设备采购:包括风机设备、塔筒、锚栓、箱变、高低压电缆及电缆附件、风机视频监控。其中:锚栓组合件中由第三方检测,相关费用计入总承包费用。涉网设备必须满足当地电网要求、集控中心设备、风功率预测系统需满足建设单位新能源的各项要求。风机、箱变、以及其他的重要设备的售后服务确定的时间;五防装置安装范围包括塔筒门、箱变高低侧;所有选择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必须经建设单位方认可,所定设备的技术协议必须建设单位、设计、厂方、总包四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所采购电气设备的供货技术协议须经招标方审核签字、盖章,方可排产供货。
注: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集电线路和汇集站的高压电缆头采购及制作、集电线路的隔离开关和避雷器的采购,其采购须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三)合法合规手续:
征林征地手续办理:本项目涉及的国有林地、集体林地占用批复及林木砍伐、迁坟、设备及材料运输涉及的房屋拆迁、通讯及电力农网线路举升及拆迁、汇集站、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风机平台、进场道路、场内道路等永久及临时占地的征(占)地手续办理配合业主完成,相关补偿票证最终交由建设单位存档,费用补偿由招标人承担。承包人应负责临时占地后期的绿化恢复工作,并满足当地国土、林业、水保、环保等部门的验收要求,以上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承包方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砼搅拌站(若自建)等临时占地,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风险自担;承包商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施工和设备运输过程中对当地原有道路造成损坏的,其维修、养护及补偿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四)其它:工程转生产、符合建设单位文档管理要求的档案归档、尾工尾项处理要求;
所有设备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催交、运输、仓储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设施及临建建设,调试、运转,竣工验收,移交生产。质量监督、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手续办理、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消缺等全过程工作,即风电场一揽子工程,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2.2.1 总体
本工程投标人的投标范围包括除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风电场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等的服务。
2.2.2 设计范围
初步设计完成后至工程全面竣工投产前涉及到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2.3 施工范围
投标人设计范围内,厂区以内的全部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为投标人的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临时用水用电、风电场内道路、水土保持、复垦复绿、集电线路、发配电设备基础及安装、防雷接地;以及场外道路、场区防雷系统、防洪排水系统、场区防火系统、场区供水系统、场区照明、标示宣传牌等附属设施安装工程的施工;所有的试验、测试及配合风机的调试等等。
本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除甲供外)的采购、供应、运输(含二次倒运)、牵引(含甲供)、卸车(含甲供)、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对道路、集电线路工程量进行核实,自行承担投标与招标的工程量差。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供电、水保及防洪等要求;满足电力公司、质量监督站、安评验收要求、建设单位相关运行规程规范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各种费用由投标方负责,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最终由建设单位方确定。
(2)按招标方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运行期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及送检试验,电缆送检(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全场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试、导通测试、完整性测试(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检测报告)等其他相关的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桩基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现场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所有测试费用总承包方均应在投标时考虑在内,不管总包方在投标时是否单列该项费用,建设单位都认为报价总费用中已包含此项费用。
(3)招标方对风机、塔筒、箱变,在出厂前要进行第三方监造,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4)所有设备材料的包装物及剩余物资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不得私自处理使用。
2.2.4 物资供货范围
本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应、运输、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由投标人负责。
设备及材料采购内容:所有该风电场项目建设需要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设备及材料(风机、塔筒、及锚栓锚板等),配电设备及材料(箱变、配电设备、控制设备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及所需辅助材料,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采购,以及备品备件和工器具的相关采购。
总承包选择的主要设备(箱变、风机、塔筒等)、材料(如动力电缆、高压电缆等)设备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及品牌必须先经建设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采购。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招标规模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2.4 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西南部 。
2.5 计划工期
项目整体工期:2024年11月20日-2025年10月31日;
场内道路及风机平台施工:2024年11月20日-2025年6月30日;
集电线路施工工期:2025年5月1日-2025年9月30日;
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施工:2025年2月1日-2025年7月31日;
风机吊装时间:2025年4月1日-2025年9月30日;
从项目开工到全场设备投运共工期346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书为准,但各阶段工期总日历天不变。
2.6 质量标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际、国家、行业规范等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质量控制目标: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要求;
2、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建筑工程优良品率≥90%,设备安装工程优良品率≥95%;
4、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签点率必须达到100%。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个,份额分配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3.2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配备如下的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且相关人员应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如下执业资格要求(人员不可复用):
1)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100MW或以上新能源工程施工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经历。
2) 施工专职安全人员1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
【提供相关证书及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4 业绩要求: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风电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签订时间页)。
注:(1)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
(2)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该业绩仅认作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为牵头方的业绩。】
3.5 信用要求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的查询结果为准;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与质量及安全事故。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得超过 2 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7:00 时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电子采购平台(http://srm.chinawindey.com/)注册(登录)后进行报名,注册步骤请参照《操作手册》。
5.2 招标文件(电子版、无纸质)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汇。
账户名称:杭州信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
账 号:19015401040046453
汇款需备注: ①蓝山县荆竹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风场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编号:HZXC-2024A08;
5.3 注意事项:(1)注册时状态请选择“招标”,并选择对应的项目蓝山县荆竹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风场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编号:HZXC-2024A08);
(2)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②在报名资料末附上标书费汇款回单及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邮箱)。若以上资料不全,报名将被拒绝。
(3)报名联系邮箱:zhangyijing@chinawindey.com。
6. 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3:30 ,通过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电子采购平台(http://srm.chinawindey.com/)上传投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官网(https://www.chinawindey.com)、浙江省机电集团招采平台(https://srm.zjmegroup.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山县尼威斯人丰茂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南侧蓝山湘江源皮革皮具产业园西二街8号401室
联 系 人:雷涛
电 话:13971666518
电子邮件:leitao@windeyenergy.com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8F
联 系 人:刘欣、陈小翡
电 话:0571-87239506
电子邮件:liuxin@windeyenergy.com
网 址:https://www.chinawindey.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
账 号:19015401040046453
2024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