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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尼威斯人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象山一号二期海上项目风电机组设备运输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1 浏览:1754

本项目为国电电力象山一号二期海上项目风电机组设备运输,采购人为浙江尼威斯人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人可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56套WD9000型主机及附件自射阳基地运输至业主指定码头,56套WD225型桨叶自连云港/射阳基地运输至业主指定码头,实际采购数量以发货单为准。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三、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企业的实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3.响应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拥有电力部门颁发的《电力大件运输资质等级证书》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拥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大件运输资质,或其货物运输能力达到原三级及以上大型物件运输标准。
4.响应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拥有适合本项目设备运输的自有船舶。(1)响应人无自有船舶的需持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并需提供船公司支持函或者船舶租赁协议。(2)响应人如拥有自有船舶,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资料、船舶规范。
5.响应人近3年内(自2019年1月起)完成至少2个项目海运的业绩,其中桨叶海运运输的叶片长度不小于90米。
6.在最近三年内,响应人在风电设备运输行业内无重大违约、骗取中标或被辞退等问题,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度-2021年度)。
9.采购人不接收联合体响应方式。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响应。
11.采购人有权根据响应人以往项目的履约情况,酌情对响应人进行综合考核,最终确定响应人是否具有响应资格。
四、报名起止时间及方式: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7日10:00。
2.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海运业绩、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承诺、财务审计报告等。
3.方式:请登陆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电子采购平台(http://srm.chinawindey.com/)注册(登录)后进行报名(请务必将所有报名资料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后再上传),注册步骤请参照《操作手册》;
4.注意事项:
(1)注册时状态请选择“招标”,并选择对应的项目(项目名称:国电电力象山一号二期海上项目风电机组设备运输;项目编号:ZB-202210-0099);
(2)若电话无法接通,可将问题通过邮件方式留言。
五、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竞争性谈判公告截止并经资格审核合格后。
2.领取地点:采购人在采购平台上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尼威斯人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8F
联系人:易慧丰
联系电话:0571-87239506
邮箱:yihf@chinawindey.com
邮编:310012                          
七、其他:
采购公告仅为项目运输采购响应单位报名依据,实际运输采购的项目机型及数量以采购人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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